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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内容简介

知识论主要研究存在于一切可能知识中的共性,具体研究知识的定义、性质、来源、获得手段、确证和效力等。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人们可以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来发现大数据中隐含的知识,我们把这种知识称为大数据知识。大数据知识论已成为当代知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大数据知识论研究》立足知识论视角,以大数据知识为研究对象,比较系统、深入地研究了大数据知识的基本特征、实现条件、实现机理、实现方法、确证和实践应用等共性问题,从而建构一套基于大数据知识的全新知识论体系。

精彩书评

本书适合对大数据感兴趣的读者,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学生、管理者阅读参考。

目录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导论 1
第一节 知识论研究的演进 2
第二节 科学技术与知识论的演进 23
第三节 大数据知识论的研究主题 30
第四节 相关文献综述 32
第五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39
第六节 基本框架 40
第二章 大数据知识的特质 43
第一节 大数据知识的概念及其意义 43
第二节 大数据知识的可知特质 48
第三节 大数据知识的数据特质 52
第四节 大数据知识的实现特质 58
第五节 大数据知识的超越特质 66
第三章 大数据知识的实现机理 73
第一节 大数据知识的实现条件 73
第二节 大数据知识的实现结构 95
第三节 大数据知识的实现模式 102
第四节 大数据知识实现机理的重要意义 109
第四章 大数据知识的确证 111
第一节 大数据知识确证的基础 111
第二节 大数据知识确证的标准、条件与阈值 114
第三节 大数据知识确证的性质 118
第四节 大数据知识确证的意义 121
第五章 大数据知识的真理问题 126
第一节 大数据知识真理观的彰显 126
第二节 大数据知识真理观的特质 136
第三节 大数据知识真理观的实现路径 141
第六章 大数据知识的实现方法 149
第一节 大数据归纳方法 149
第二节 基于关联的因果分析方法 152
第三节 递归分析方法 154
第四节 语境分析方法 156
第五节 大数据知识实现方法的特征、实现策略及其意义 159
第七章 大数据知识的实践应用 169
第一节 大数据知识正在引领一场治理变革 169
第二节 大数据知识对政府治理的变革 178
第三节 大数据知识对社会治理的变革 186
第四节 大数据知识对企业治理的变革 201
第八章 大数据知识论的当代意义 213
第一节 大数据知识论正在重建一种新范式 213
第二节 大数据知识论对科学哲学具有重要影响 219
第三节 大数据知识论对社会建构论的丰富 223
第四节 大数据知识对社会数据化转型的引领 229
第九章 大数据知识的反思与展望 235
第一节 大数据知识的异化问题 235
第二节 大数据知识的局限性 243
第三节 大数据知识对人类未来的影响 246
第十章 大数据知识论的实证研究 248
第一节 大数据知识特质的实证研究 248
第二节 大数据知识实现机理的实证研究 251
第三节 大数据知识确证的实证研究 253
第四节 大数据知识真理问题的实证研究 254
第五节 大数据知识实现方法的实证研究 255
第六节 大数据知识实践应用的实证研究 257
第七节 大数据知识当代意义的实证研究 259
第八节 大数据知识异化与局限性的现实分析 263
参考文献 266

精彩书摘

第一章 导论
  在西方哲学史上,柏拉图、笛卡儿、斯宾诺莎等研究“知识是什么”,即对知识本体的研究。康德把知识论看成是哲学的核心,看成是数学、自然科学和形而上学的可靠基础。他认为任何哲学体系和科学体系经受住知识理论的检验和裁决才是可能的,他进一步把形而上学引入知识论。康德之后,“知识如何可能”即对知识认识的研究成为哲学家普遍关心的哲学问题。现代,对“知识做什么”“知识的德性”即知识实践价值和伦理价值的研究成为关注的焦点,知识论走向实践论和德性论。知识论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伦理、艺术等知识为基础,研究知识的性质、界限、来源和效力等。随着知识论从传统本体论和认识论走向生存实践论和德性知识论,知识论从主要研究知识的基本性质、知识成为可能的条件、知识表达的形式与世界的关系扩展到关注知识的人类生存实践活动和认识主体的德性。历史地看,哲学视域中知识论的演进有两个重要基础,一是当时哲学发展特质、哲学范畴、哲学研究方法、哲学思维会渗透到知识论中;二是当时科学技术知识发展特质,科学技术作为知识的重要形态,其发展方式、发展路径、发展手段等都会直接作用于知识论的研究。正是哲学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知识论研究不断变革。
  大数据时代,大数据(big data)成为知识新的来源,大数据知识成为知识新的形态。1998年,美国《科学》杂志刊登了一篇介绍计算机软件HiQ的文章《大数据的处理程序》(“A Handler for Big Data”)(Cass,1998),第一次使用了“大数据”(big data)一词。2008年9月4日,英国《自然》杂志推出了“big data”专刊,这之后大数据成为学术界、产业界和政府各界甚至民众的热门概念。美国、法国、德国等国家开始重视大数据并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我国积极迎接大数据时代的到来,2015年,国务院出台《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从发展形态、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机制等方面,促进我国大数据发展,加快建设数据强国。大数据目前被广泛应用于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和企业治理中。大数据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数据资产。大数据具有体量(volume)大、速度(velocity)快、种类多样(variety)、真实性(veracity)、价值(value)密度低、可变性(variability)和复杂性(complexity)等特征。从来源看,大数据主要来自科学仪器、传感器、互联网、社交网络平台等,呈现为结构性大数据和非结构性大数据。大数据技术通过对大数据存储、分析、挖掘和可视化等,将大数据中包含的知识表征出来。本成果立足知识论视角,研究大数据知识的基本性质、实现机理、确证与真理、方法论、实践应用等。大数据知识作为当代知识发展的重要形态,其发展受当代哲学和大数据技术的直接作用。大数据知识论作为当代知识论新的研究领域,越来越受到学界的关注。加强大数据知识论研究已成为我国哲学界刻不容缓的任务。
  第一节 知识论研究的演进
  从哲学层面看,知识论主要研究关于知识的哲学问题。知识概念的演进直接会影响知识论的研究。知识有三个核心问题:知识是什么,知识是怎么来的,知识有什么用。(布鲁尔,2001)概念是思维*基本的单位。知识的定义能够反映知识的特性,并能够作为判断我们是否有知识的标准。
  一、知识定义的演进
  古希腊时期,知识论作为一门古老的学问,在西方得到长足的发展。苏格拉底作为*早研究知识论的哲学家,他认为美德是一种知识。在《泰阿泰德》中,苏格拉底说明知识不是什么,但并没有给出知识确切的定义。柏拉图试图把许多关于知识的概念进行归纳,认为知识具有真、信念、确证三个要素,或称为“柏拉图的定义”,即知识是被证实的真的信念。“知识不仅指自然科学知识,也指关于伦理、艺术、神话、宗教等方面的知识。”(胡军,2006)亚里士多德认为知识主要在于解释世界和理解世界。其实对知识本质的把握,不同领域有不同的认识。《韦伯斯特词典》中言:“知识是通过实践、研究、联系或调查获得的关于事物的事实和状态的认识,是对科学、技术、艺术的理解,是人类获得的关于真理和原理的认识的总和。”美国学者贝尔认为知识是新的判断或是对老判断的新提法。《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言:“知识是人类在实践中认识客观世界(包括人类自身)的成果”。在我看来,知识是人们在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学习、探索、发现和感悟到的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经验的总结,是人们认识的结晶。
  以上主要是从知识的内容、知识的功能等方面定义知识的。从哲学意义上看,知识究竟是什么?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就是知识?这是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美国学者马克?卢普从认识论角度,把知识定义为“对已认识的事物所做的客观解释”。胡军在《关于知识定义的分析》一文中,认为“构成知识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信念、真和证实”,这一信念与“认识客体密切相关的那些信念,即指向一客观的事实,证实就是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表明我们所拥有的信念是真的,与客观事实之间的符合”。1963年,盖蒂尔(Gettier)发表在《分析》杂志上的一篇文章《证实了的真的信念是知识吗?》,在知识论研究领域引起很大关注。通过对他的观点的分析,胡军进一步认为,除了上述三个条件外,还应该有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认识主体相信命题P的证据不应该包括任何假的信念。胡军认为知识的定义为:“S知道P,P是真的,S相信P,S相信P得到了证实,S证实P的证据不应包括任何假的信念。”(胡军,2006)胡军对于知识的定义不仅继承了柏拉图三要素论,还发展出第四要素即证据不应包括任何假的信念。可以说,这四个条件构成知识的必要条件,即知识必须是被证实了真的信念,证据必须为真。以上对知识的定义都是从认识论角度进行分析,而且是静态分析。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力,显然仅分析静态的知识形态是不够的。“把知识的发生与发展统一起来,实际上只不过是把认识与实践、认识论与实践论统一起来的简单的哲学问题。” (孙恒志,2002)从实践上看,知识的认识与知识的实践是辩证统一的。人类发现知识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同时也在实践中得到应用。所以,我认为,知识是人类正确认识客观世界,并在实践基础上合理运用的总和。这个定义有一定的合理性。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知识的认识论定义,即四要素说使我们明白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有资格说我们是有知识的,这成为知识的必要条件。这是从哲学层面对知识的深入探讨。实践论视域下知识的定义侧重知识的运用。从知识发展的现实看,知识的静态发展与动态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并没有必然的分离,只是因为不同学科研究重点的不同,形成哲学意义上的知识论,管理学意义上的知识管理,图书情报学意义上的知识构架与共享,等等。在我看来,从哲学意义上我们应研究与知识相关的认识问题与实践问题的规律性特质,这符合当代知识发展的特征。这样,知识的定义应该包括知识的认识论与实践论,并将二者结合起来,所以,我认为,知识是S知道P,P是真的,S相信P,S相信P得到了证实,S证实P的证据不应包括任何假的信念,P并能够在实践中合理运用,这就涉及知识的效的问题。
  二、知识分类的演进
  知识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呈现出多种形式。从不同视角可以分出不同的类别。
  古代,很多学者探讨了知识的分类问题。亚里士多德认为,知识分为纯粹理性和实践理性。近代,知识被划分为理性知识和经验知识,知识论也被区分为两大思想派别,分别是唯理论和经验论。以笛卡儿、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为代表的理性主义,以数据和逻辑学为知识典范,理性成为知识的来源;笛卡儿认为,知识就是我极清楚、极明白知觉到的真的东西;斯宾诺莎认为知识就是观念的观念。以洛克、休谟为代表的经验主义则以自然科学作为知识典范,认为经验是知识的来源,观察、实验、归纳成为获得知识的主要工具。康德试图调和二者,认为知识来源于先天直觉、知性概念和经验材料。笛卡儿主要从数学、几何学的知识立场来讨论知识论问题。这些知识显然不同于经验知识,它们属于逻辑知识,更强调逻辑的一致性和必然性。传统逻辑把判断分为量的判断、质的判断、关系判断和样式判断。从现实看,“经验知识在本质上不可能具有数学知识和几何学知识那样的必然性和一致性。任何经验知识都有可能出错”。(胡军,2006)
  20世纪40年代,随着知识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知识的概念和分类也在发生变化。赖尔将知识划分为“知道什么”的命题性知识和“知道如何做”的行为性知识。后来,安德森将知识划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两大类。知识仅指一套定义指称陈述是不够的,如何操作、如何理解、如何生存等都是需要知识的。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成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根本性变革的主要因素。20世纪90年代,美国著名的未来学家托夫勒认为暴力和财富变得越来越依附于知识。在现代社会,知识已不仅仅是力量,也是权力,是财富,是资本。随着现代科技革命的不断推进,知识经济成为社会研究的热点。知识按其表达方法划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指经过人的整理和组织后,可以编码和度量,并以文字、公式、计算机程序等形式表现出来,显性知识也可以称为编码化知识。隐性知识指隐含经验类知识,与人结合在一起的经验性知识。二者是可以转化的。
  知识作为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重要武器,我们一直以来很关注“什么是知识”“我们能够知道什么”,由此形成包括人本主义、外在主义、综合主义三个层面的知识,一个是形而上层面的哲学属性;另一个是形而下层面的实践特质,还有一个就是综合以上两个方面的知识属性。
  从人本主义视角看,代表性观点有:知识是被证明是真实的信念(柏拉图),思维本身的产物(笛卡儿),感知与反思的结果(洛克),理性主义的逻辑思维和经验主义的感官经验共同作用的结果(康德)。“人本主义从人本角度将知识和知识过程看作是围绕着人展开的,是一种附着在人身上的现象。 知识被看成是主体的,甚至是抽象的存在。”(张新华 等,2013)
  从外在主义视角看,知识是经验的结果(亚里士多德),实践行为是有益的理论认知(海德格尔),能被交流和共享的经验和信息,通过实际经验、实践技能或专门技术而获得的熟练性等。外在主义将“知识被看成是人的体外器官,是‘外体地’创造出的人造物。以这个视角为坐标,知识被看成是客观的、自主的、独立于人的存在”(张新华 等,2013)。
  从综合主义视角看,知识包括人本主义、外在主义两个方面,既有主体性,也具有客体性,也就是说知识是客体存在的,通过主体的能动性将客观知识发掘出来。在我看来,对于知识发现和应用来讲,从来就不是主观与客观的二分对立,而是主体对客观的能动认识,这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核心思想。索萨从主体理智德性出发认为,“知识是认识主体在相关环境下,凭借其理智德性能力,在相关领域中形成的相关信念”(张洪涛,2017)。既重视主体内在的反思认识,又将知识与确证同外在环境联系起来,强调外部环境对认识的作用。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成为提高生产率和实现经济增长的驱动器,成为主要的生产要素。*具代表性的是1996年世界经合组织给知识下的定义,知识就是四个W,即知道是什么(know-what)、知道为什么(know-why)、知道怎么做(know-how)、知道是谁(know-who)。在我国,有的学者还主张加上知道什么时间(know-when)、知道什么地点(know-where),知识的这个概念既包括人本主义视角的“是什么”“为什么”,也包括外在主义的“怎么做”。知识分类的演进直接决定知识论研究对象和研究主体的变革。
  三、西方知识论研究进路与趋向
  从哲学层面看,知识论研究知识发展的普遍性特质。“如果一个知识系统缺乏普遍的适用性,它就将为具有更广泛、更普遍的适用性的知识系统所代替。但在经验知识体系中,任何关于经验知识的命题的真假都必然与经验知识体系中的其他命题密切相关。 也与外在的经验事实